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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 简介

发布日期:2010-07-20 16:46:14 阅读次数:2771次
十堰作为地理名称来由,其来历有两种说法。一说来源于十堰镇。相传古时此地原名张家庄,后改名陈家街,清代中叶,人们在陈家街东侧的百二河拦河筑坝,沿河先后筑起头堰、二堰、三堰、四堰、五堰、六堰,在花果园犟河上拦河修起了头堰、二堰、三堰、四堰,两处共有十个堰;自此筑起十个堰以后,十堰便成为行政区划的一个专名。第二个说法源自明代志书记载堰有10处。即十堰、九倾坪堰、虎尾堰、白龙堰、尖山堰、黄龙堰、双龙堰、佃户堰(白浪上堰)、么堰(白浪中堰)、谭家堰(白浪下堰),十堰作为地名,便由此而来。 城区 今十堰市城区原为郧县的一部分,是随中国二汽落户此地发展起来的新型工业城市。1967年划郧县的十堰、黄龙两区和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,1969年成立县级十堰市,1973年将十堰市升为地级市。 辖地沿革 1949年设两郧专区,属陕南行署领导。两郧专署驻郧阳县,辖郧阳、均县、房县、竹山、竹溪、郧西等6县; 1950年两郧专区划回湖北省,改称郧阳专区;郧阳县改为郧县,郧阳专署驻郧县。1952年撤销郧阳专区,原郧阳专区所属各县并入襄阳专区;1965年复设郧阳专区,专署驻郧县;襄阳专区所属郧县、均县(驻丹江镇)、房县、竹山、竹溪、郧西6县划入郧阳专区;1969年设立十堰市,属郧阳专署领导;郧阳专区辖1市、6县;1970年郧阳专区改称郧阳地区,行署驻十堰市,辖十堰市及郧县、房县、竹溪、均县(驻丹江镇)、竹山、郧西等6县;1973年十堰市改由省直辖,郧阳地区辖6县;1994年9月29日,原郧阳地区与十堰市地、市合并为新的十堰市至今。 行政区划 2市辖区:张湾区和茅箭区 1县级市:丹江口市 5县:郧县、竹山县、房县、郧西县和竹溪县 地理与气候 十堰位于湖北与河南、陕西和重庆四省市交界处,南与重庆市巫溪县、湖北神农架林区接壤,东南和湖北保康县、谷城县和老河口市为邻,东北与河南省邓州市、淅川县交界,北与陕西省商南县、山阳县毗邻,西和陕西镇安县、旬阳、白河、平利和镇坪县相邻。大巴山东段逶迤于南,秦岭余脉屏障其北,汉江自西向东穿越全境,最高海拔2740米,最低海拔87米。境内的最大河流为汉江,汉江自西向东贯穿全境,流经郧西、郧县、丹江口两县一市;境内50公里以上的有堵河、滔河、马栏河、神定河等30余条。最大的水库为丹江水库,位于丹江口市境内,连接三省五县市,总水域面积745平方公里。 全境大部分属于亚热带山地气候,最低气温出现在1月,最高气温出现在7月,极端最低气温在零下17.6℃,极端最高气温在43.4℃;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620~1990小时。 经济 汽车工业 东风汽车 旅游 武当山,位于丹江口市境内,道教圣地之一。1982年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其中金顶、紫霄宫、玄岳门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1994年12月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。 温泉寺,房县境内,始建于清康熙48年(1709年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