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2017十堰市优秀摄影作品年度展”的
通 知
各县市区文体新广局、文联:
为进一步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引导人们认识美、发现美、追求美、创造美,创作出一批具有审美价值、艺术品位和内涵丰富的摄影作品,推动“人文十堰”建设,市文体新广局、市文联决定2018年元旦期间举办“2017十堰市优秀摄影作品年度展”,现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 办 单 位: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
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承 办 单 位:十堰市群众艺术馆
协 办 单 位:十堰市摄影家协会
十堰市老年摄影家协会
十堰市女摄影家协会
组委会主任: 郭卫东 十堰市文体新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杨启国 十堰市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
组委会副主任:王 瑞 十堰市文体新广局副局长
柏东明 十堰市文联副主席
组委会成员:尤成立 十堰市群众艺术馆馆长
刘 娟 十堰市文体新广局公共文化科科长
闵 江 十堰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
李应均 十堰市群众艺术馆摄影部主任
郑 宇 十堰市文体新广局公共文化科科员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尤成立兼任。
二、展出时间地点
时间定于2018年元月1日至15日,地点在市群艺馆三楼展厅。
三、作品要求
1、作品题材不限,内容健康向上,具有思想性及艺术性;
2、征集对象为全市摄影爱好者;
3、稿件要求:电子版,每位作者限投8幅(组照4幅以上);
4、投稿时间: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;
5、作品须注明标题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次作品展将聘请市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,设优秀创作奖10幅、优秀作品奖20幅、入展作品80幅。
1、获奖作品及作品入展作者,赠送“2017十堰市优秀作品年度展”作品集;
2、对于获奖作品及入展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,不支付作品报酬。
五、联系人
作品请寄送十堰市群众艺术馆摄影部。
联 系 人:朱 晗 13872786168 18674174611
QQ邮箱:49121753@qq.com
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7年6月5日
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